CE认证ROHS认证
FCC证书FCC认证
ISO认证ISO认证
9001体系9001证书
14001证书14001体系
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实施RoHS,届时使用或含有重金属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PBB等阻燃剂的电气电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检测及认证编辑
"认证"一词的英文原意是一种出具文件的行动。ISO/IEC指南2:1986中对"认证"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举例来说,对方(供方或卖方)生产的产品甲,第二方(需方或买方)无法判定其品质是否合格,而由第三方来判定。第三方既要对方负责,又要对第二方负责,不偏不倚,出具的要能获得双方的信任,这样的活动就叫做"认证"。
这就是说,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才能有效。这就要求第三方必须有的权力和威信,必须独立于方和第二方之外,必须与方和第二方没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或者有同等的利害关系,或者有维护双方权益的义务和责任,才能获得双方的充分信任。那么,这个第三方的角色应该由谁来担当呢?显然,非国家或莫属。由国家或的机关直接担任这个角色,或者由国家或认可的组织去担任这个角色,这样的机关或组织就叫做"认证机构"。
检测机构主要业务编辑
现在,各国的认证机构主要开展如下两方面的认证业务:
产品品质认证
现代的第三方产品品质认证制度早在1903年发源于英国,是由英国工程标准会(BSI的前身)首创的。
在认证制度产生之前,供方(方)为了推销其产品,通常采用"产品合格声明"的方式,来博取顾客(第二方)的信任。这种方式,在当时产品简单,不需要的检测手段就可以直观判别优劣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品种日益增多,产品的结构和性能日趋复杂,仅凭买方的知识和经验很难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加之供方的"产品合格声明"属于"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一套,真真假假,鱼龙混杂,并不总是可信,这种方式的信誉和作用就逐渐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前述产品品质认证制度也就应运而生。
1971年,ISO成立了"认证会"(CERTICO),1985年,易名为"合格评定会"(CASCO),促进了各国产品品质认证制度的发展。
现在,全世界各国的产品品质认证一般都依据国际标准进行认证。国际标准中的60%是由ISO制定的,20%是由IEC制定的,20%是由其他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也有很多是依据各国自己的国家标准和国外标准进行认证的。
产品品质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两种。依据标准中的性能要求进行认证叫做合格认证;依据标准中的安全要求进行认证叫做安全认证。前者是自愿的,后者是强制性的。产品品质认证工作,从20世纪30年代后发展很快。到了50年代,所有工业发达国家基本得到普及。第三世界的国家多数在70年代逐步推行。我国是从1981年4月才成立了个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器件质量认证会",虽然起步晚,但起点高,发展快。
品质管理体系认证
这种认证是由西方的品质保证活动发展起来的。
1959年,美国国防部向国防部供应局下属的企业提出了品质保证要求,要求承包商"应制定和保持与其经营管理、规程相一致的有效的和经济的品质保证体系","应在实现合同要求的所有领域和过程(例如:设计、研制、制造、加工、装配、检验、试验、维护、装箱、储存和安装)中充分保证品质",并对品质保证体系规定了两种统一的模式:**MIL-Q-9858A《品质大纲要求》和**MIL-I-45208《检验系统要求》。
承包商要根据这两个模式编制"品质保证手册",并有效实施。要对照文件逐步检查、评定实施情况。这实际上就是现代的第二方品质体系审核的雏形。这种办法促使承包商进行全面的品质管理,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后来,美工企业的这个经验很快被其他工业发达国家部门所采用,并逐步推广到民用工业,在西方各国蓬勃发展起来。
随着上述品质保证活动的迅速发展,各国的认证机构在进行产品品质认证的时候,逐渐增加了对企业的品质保证体系进行审核的内容,进一步推动了品质保证活动的发展。到了70年代后期,英国一家认证机构BSI(英国标准协会)首先开展了单独的品质保证体系的认证业务,使品质保证活动由第二方审核发展到第三方认证,受到了各方面的欢迎,更加推动了品质保证活动的迅速发展。
词条标签:
组织机构 , 科研机构 , 公司

2011/65/EU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产品范围: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设备、第9类产品设备;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限制物质 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CE标志要求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过渡期规定 为使新纳入ROHS 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
RoHS 2.0检测标准2011/65/EU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产品范围
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设备、第9类产品设备;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质
2015年6月4日新消息:欧盟颁布RoHS 2.0修订指令正式将4种有毒有害物质(DEHP、BBP、DBP、DIBP)加入RoHS 2.0管控范围,加上新增的四种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质共有10种,如下:
a、铅(Pb)
b、镉(Cd)
c、汞(Hg)
d、六价铬(Cr6+)
e、(PBBs)
f、多溴二苯醚(PBDEs)
g、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h、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i、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j、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3.CE标志要求

ROHS分:1,化学测试 2,整机测试 3,整合 具体费用也不一样

RoHS10十项简介
1.铅(Pb),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2.镉(Cd),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3.汞(Hg),()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4.六价铬(Cr6+),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附腐蚀涂层;
5.(PBBs),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多溴二苯醚(PBDEs),使用该物质的例子: 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7.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用作PVC的增塑剂,可用作DBP的代用品,还可用做纤维素树脂、乙烯基树脂、橡胶和氯丁橡胶的增塑剂。
8.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主要用作PVC增塑剂,PVC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用作绝缘体如电缆和电线。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如电子产品的陶瓷或电容器的电解液
9.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主要与其他增塑剂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电缆、插座、管材、减震器,此外还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胶粘剂、密封剂和印刷油墨。
1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剂,在电子电气设备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纺织涂层、PVC材料、印刷油墨、密封剂和胶粘剂中。
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指令的核心内容是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毒害物质,保护环境,提供绿色消费,实现生产和消费两个领域的灭害化、无害化。
RoHS指令管制之产品项目:
大型家用产品
小型家用产品
IT和远程通讯设备
消费产品
照明设备
电器和电子工具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自动贩卖机
http://www.wjt-test.cn